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中小企业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规范》)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指导企业实施国家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现将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以下称“贯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作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立足企业需求,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和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功能与作用,为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新贡献。
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能力,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改善和巩固市场竞争地位,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为着力点,引导和帮助企业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撑和引领企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加强,知识产权拥有量、质量水平、运用水平得到新提升,位居全国前列。
二、组织领导和贯标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部门协同、省市联动方式共同推进。省级有关部门成立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报名及贯标日常协调指导工作。优先组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创新研发中心的企业贯标。各市(区)在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贯标的同时,积极推进市级贯标工作。
各贯标企业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的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织贯标工作。企业自行或在贯标辅导机构的辅导下,制定知识产权贯标计划、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内部运行和评审、申请省验收或专业认证。
三、辅导咨询和验收认证
省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科技、法律和相关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有意愿从事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的机构名单,由企业自主选择合作开展贯标工作。
企业在贯标的首个完整流程完成后,可向省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省验收按照评审标准统一、评审办法统一、评审指标统一的原则进行。企业也可向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专业认证。
四、支持和奖励政策
省级有关部门对通过省验收或专业认证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和创新研发中心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省知识产权局对省级贯标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并会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按期完成贯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奖励3万元,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县区配套奖励2万元)。对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奖励5万元,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县区配套奖励3万元),验收奖励和认证奖励不兼得。
省知识产权局对贯标辅导机构每辅导一家企业通过省验收或专业认证的,分别给予0.2万元或0.5万元奖励(二者不兼得)。
有条件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对本地区的贯标企业给予另外的经费或项目支持。
五、贯标实施具体安排
(一)启动阶段(3月)
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意愿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参加知识产权贯标,于3月31日之前将《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申请表》《2016年贯标企业汇总表》纸件和电子件报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二)培训阶段(4月)
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培训《规范》的文本组织体系架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制定、企业运行实施《规范》流程设计、《规范》评定指标介绍、认证程序等,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贯标培训证书。
(三)实施阶段(5月—10月)
1.制定实施计划。贯标实施单位按照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和内审人员,研究制定贯标实施计划。
2.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实施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在贯标辅导机构的辅导下,对企业原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行状况进行诊断分析,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覆盖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等环节且全程可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开展内部运行和改进修正。贯标实施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规范》流程培训,启动内部运行程序,审验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修正。
(四)验收阶段(10月—11月)
贯标实施单位经过不少于三个月的实施运行,对照国家标准评审程序要求,向省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省验收,或向专业认证机构申请专业认证。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