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执纪监督约束等基本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习贯彻《条例》,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深学细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条例》与学思践悟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与汲取一百年来党自我革命的成功经验、与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相贯通结合,从政治高度准确把握《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推进自我变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要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纪检机关会议、“三会一课”落实学习要求,在深学细悟中提高理论素养、铸就政治忠诚、增强能力本领。
落实“三严”,扛起党内监督专责。《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的第一条新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我们要深入理解“三严”要求,并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职责使命中,积极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2024年的工作中,要围绕公司“1488”年度工作部署,聚焦政治监督强基、日常监督护航、“三不”一体提升、清廉国企建设提标等纪检监察核心业务,突出“1555”纪检监察工作主界面,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在企业改革发展、攻坚克难的大战大考中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务实求真,善作善为,发挥监督专责的有效助力。
执纪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对于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这次《条例》作出了相应修改,值得注意。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还有在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滥用问责、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等。作为执纪者的纪检监察干部,理应是模范遵守党纪党规的“带头人”。要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初心强化自我约束,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信念实干力行,强化纪法思维,严格工作流程,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