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档案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状况、规范廉洁从业行为的有效措施。近日,纪检监察室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建档对象、工作原则、档案内容、收集归档、保密制度、调阅程序等方面明确了廉政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通过收集内容精准化、调用查阅严格化、归档管理双轨化、动态更新长效化四项具体举措,切实提升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和运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收集内容精准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廉政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等五个方面,重点收集客观反映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业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材料以及个人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的材料,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依据。
调用查阅严格化。廉政档案用于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晋级晋升,涉及干部个人隐私,具有政治性和保密性。《管理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室应当严格管理廉政档案,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录入、补充完善、整理保管、提供查询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调阅查阅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查阅、摘录、复印廉政档案,严禁泄露档案内容或者擅自向外借阅档案材料,严禁损坏、伪造、涂改廉政档案材料。
归档管理双轨化。《管理办法》规定,在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每类材料都有相对应的表格或模板,做到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在实践中,建立电子档案使用专门的电脑单机操作,并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动态更新长效化。实施“建”“管”“用”长效化规范管理,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时建档,督促其主动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提醒廉政风险点。加强与组织、人事档案的对接对应,根据干部任免、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廉政档案材料,做到底子清、变化明,确保“见档如见人”。同时,加强动态研判,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督提醒,持续释放从严信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下一步,纪检监察室将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监督中的三个参谋手作用,做到抓早抓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